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首 页 |  学习资讯 | CHO决策 | CHO工作锦囊 | 人力资源宏观 | 地方人力资源 | HR认证 | 国外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研究 | CHO名人录|全部文章
最新更新
  中国十家优秀企业绩效管理的...
  人力资源绩效考评新方法研究...
  "用人不疑"必须要有制度设计...
  如何切好高管的薪酬蛋糕...
  化被动为主动,“走”出人力...
  公司的作用...
  桥牌式的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员工可分线进行管理...
  HR专业人士怎样冲破头顶的“...
  假如你是人力资源总监马谡与...
  一位“非典型”人力资源官的...
  千万不可忽视职业化与职业化...
  零衰减为解决问题而培训...
  绩效管理与哈姆雷特式的困惑...
  中美制造业人力资源最大差距...
  5措施应对薪酬管理难题...
  春的呼唤:管理者,善待你的...
  应聘经理被问晕人力专家点迷...
  国际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与管...
  变异的年终奖 可能带给企业...
 首页 -> CHO知识-> HR认证 -> 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8号)
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于2001年颁布施行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状况,我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
家职业标准》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申报条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印发施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原相应申报条件停止执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

  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五)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文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