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中级秘书:
基本技能:熟悉汉语基础语法知识,文字表达得当;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一般的听、说、阅读和交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及编制表格。
专业技能:能够进行协调、督查、调研、信息处理工作:能筹备组织一般会议;能够正确拟写和处理常用公文,进行档案管理;能够熟练进行社交礼仪活动。
相关技能: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经济)法规,熟练使用现有的办公设备。
c.高级秘书:
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汉语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和翻译;能够运用数据库并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办公处理。
专业技能:能够处理复杂的信访、协调、督查、保密、调研、信息等问题;能够筹备组织大中型会议;能够拟写重要文稿;能够策划、实施大型公关活动;能够指导初、中级秘书开展工作。
相关技能: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能行政管理(企业管理)。
(3)学历要求:
初级秘书(初级秘书、助理秘书)文化程度应在大专以上;中级秘书、高级秘书(主任秘书、高级秘书)应在大学本科以上。
外语作为任职的一般条件之一,但应灵活掌握。涉外或相关的岗位,可作为刚性要求,其他岗位可作弹性要求。
(4)资历要求:
秘书资格的取得,一般应有两年左右的从事本专业时间;学历层次高的时间可短一些。
秘书职称的晋升,初级一般为3-4年,中、高级为5年。也可全部为5年。
(5)身体条件:
a.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情绪稳定,乐观向上,善解人意,态度现实,责任心强,适应力强,善于与人交往,人际关系和谐。
b.健康的体魄。
c.旺盛的精力。
五、秘书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的部门及程序
1、秘书资格的认定应借助于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资格鉴定标准及资格证书,也可将其置换为国家级的统一考试考核予以认定,从而取得秘书任职资格。
2、秘书专业职称的评定应归口于国家人事部门统管,组成不同层级的评审委员会。大体可对应为省、部、军级评定审批高级秘书职称;地、厅、师级评审中级秘书职称;县、区、团级评审初级秘书职称。设立秘书协(学)会的地区或单位,也可经人事部门授权,进行秘书职称的评审或初审初评。
3、秘书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该有人事和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秘书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有关秘书工作的专家学者及具有代表性的秘书实际工作者等相关人员。
4、评定程序应参照现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程序来设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选优的原则来进行。评审的程序大致为:
(1)本人申报。应由本人申请,填写有关秘书职称申报表,提交本人工作总结及有关代表作品(含调查报告、工作报告、文件讲话、业务资料以及论文、论著、译著等)。
(2)考核推荐。申报秘书职称人员,应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推荐,形成比较详细、具体的考核材料,经同级秘书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考核的内容同本文第四部分第2个小问题,即"任职资格及条件"所包含的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学历、资历、身体及工作实绩等几个方面。
对申报人员的知识水平能力测试,可以设计进行国家级考试予以认定。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技能和基本知识;人格、性格;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公文起草、会务工作及相关技能);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创造性;忠诚程度即可靠性;机敏程度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品行道德等等。
外语能力的测试,则可借助现有的国家英语考试结果。必要时,还可以组织进行答辨测试,以全面考察申报人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3)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评审时,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评审委员的三分之二。评审应在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票投票方式表决,超过全体评审委员半数同意即获通过。评审应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参照四(2)所涉及的方面,设计量化打分表格,一般可按思想政治品德20分,专业技能20分,工作实绩40分,学历10分,资历10分掌握。也可加入其他因素或再将其中的项目细化打分,这样可能更符合实际,更准确一些。评审结果应报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颁发秘书专业职称证书。
(4)聘任。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即可按照人员管理权限,择优聘任。聘任后即同工资待遇挂钩。
六、对秘书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使用和监督
1、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可以按秘书职称的等级编写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村,也可编写通用的秘书培训教材。教材的编写既要有历史的、基本性的内容,也要有现代的、前瞻性的内容。
2、培训。国家人事部门、秘书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对秘书人员进行培训。成立秘书协(学)会的地区和单位,也可受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对秘书人员进行各种培训。培训应该紧密联系实际、增强针对性,确保收到实效。
培训可分为若干类,比如,为取得秘书资格证书的考前培训,为晋升某个秘书专业职称的任职培训,各项秘书专门工作的业务培训以及秘书人员更新知识的提高性培训。
应建立秘书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培训的成绩和鉴定应作为秘书人员取得秘书资格或晋升秘书专业职称的重要依据。
秘书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应该为秘书人员的学习提供支持和保证。
3、过渡。对现有的年龄比较大、文化程度比较低、从事秘书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人员,可以采取过渡和灵活处置的办法解决专业职称问题。比如可以免除外语考试和文化知识考试,而代之以考核的办法。而对新进入秘书领域的人员,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以确保秘书队伍的整体质量。
4、考核。要按照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要求,对秘书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一般一个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侧重于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聘任使用的依据。考核等级可参照现行的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也可只设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优秀面一般控制在20%左右。
5、使用。道德是管好秘书人员的"入口"。即通过相应考试,选拔、吸引、招聘优秀人员进入秘书队伍。其次,是把好秘书人员的"楼梯口"。对进入秘书队伍的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将其中既能干又肯干的优秀分子逐步选拔到秘书工作的骨干和领导岗位上来。再次是敞开"出口"。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对在秘书岗位上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锻炼,已具有较高层次和能力的骨干分子,可以提拔到更重要的领导岗位上去,使秘书队伍成为培养人才和领导干部的摇篮。另一层意思是对长期不能适应秘书工作的人员,应将其疏散、调整到更能发挥其作用的地方和岗位上去。
6、管理与监督。对秘书资格认定和秘书专业职称评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尽量减少人为干扰。评审过程及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委员有舞弊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申报人员申报过程中的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允许再申报。